事项编码
46010000CZ-XK-0001-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1、会计从业资格审核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第十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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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已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海口市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 ;;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市财政局会计处
办理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5楼市财政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8522135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1.1;附件1.2
服务表格
《海口市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件1.3
范例
见附件1.4
常见问题解答
略
监督电话
0898-963333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 未进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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