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时间:2014-08-24 09:32
发 件 人:吴毓顺
提问: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市交警支队文职人员招聘方案的批复》精神,市公安局招聘了一批20人的公安文职人员,已于2011年8月全部安排到市交警支队工作。市公安局和公安文职人员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聘用劳动合同(即2011年9月初至2014年8月底),文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每月薪酬2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仅剩2200元(不包吃住),工资调整按照《海口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在交警支队领导的制定和关怀下,公安文职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纪律,努力践行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实事。由于薪资待遇较低和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如今已有一半人离职,只剩10名文职人员。
建议市政府增加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数量,充实到市公安局各警种各岗位,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口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管理公安文职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提高工资待遇。建议参照目前省外内各市县公安文职人员招聘管理实行技术类和管理类分类管理(工资差别化)。
希望市政府能够多给市公安文职岗位一些发展希望,让热爱这一份工作岗位的青年人(毕业生)义无反顾。
1、公安文职人员工资待遇调整计划有没有纳入市财政预算?如有计划,为何至今没有增加调整?公安文职人员年终奖是否纳入市财政预算参照海口市公务员年终奖发放标准予以发放(即每人增发一个月工资)?如计划安排,为何不发放?(请市财政局答复)
答复:您好!转来《关于提高海口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聘用人员平均工资(含“五险一金”)为2000元/月,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月工资2500元/月已超过市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扣除五险一金后,公安局文职人员月工资为2200元,而同口径下,市环卫工人只有1680 元,市公安联防队员仅为1090元。因此,不会考虑公安文职人员工资待遇调整的相关事宜。
二、公安文职人员属聘用人员,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中未提及聘用人员年终奖问题,目前也无政策支持聘用人员可参照公务员发放年终奖,即第十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因此不会考虑给公安文职人员发放年终奖。 (公开)【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10-10】